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
投资者的工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可扣除其生计费,自2008年1月1日起,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