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委托乙经纪行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辆二手BMW汽车,约定事成之后报酬为2万元,未作其他约定。乙找到丙,双方约定由丙为乙出卖该车提供信息,乙、丙约定事成后,乙向丙支付报酬5千元,未作其他约定。根据丙调查(丙为此支出必要费用800元)获得的信息,乙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卖给丁。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无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①《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据此,乙多卖的5千元归甲所有,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乙支付的必要费用应由自己承担。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C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