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汉朝亲亲得相首匿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并减免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的罪行,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本题中子女隐匿父母,是亲属中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