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业政策》提出了煤炭产业准入条件,以下选项中( )是不符合该条件的。
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00万t/a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t/a
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万t/a
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