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
B.管理人
C.债权人委员会
D.占债权总额1/5的债权人
A
B
C
D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选项D错误,另外应注意提议对象是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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