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是______
  • A.人民法院
  • B.管理人
  • C.债权人委员会
  • D.占债权总额1/5的债权人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选项D错误,另外应注意提议对象是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