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就职于境内某上市公司,2019年取得的收入如下:(1)1月取得基本工资10000元,按照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三险一金”1000元。(2)2月为乙公司提供兼职培训服务取得所得40000元。(3)3月彩票中奖,取得奖金20000元,拿出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某养老院。(4)4月从境内另一上市公司(丙公司)(已持股2个月)分得股息80000元;11月李某转让其持有的丙公司股票,取得转让收入180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单身,每月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2000元,对于专项附加扣除,李某选择在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对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李某选择在偶然所得中扣除)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部分)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1月工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 000-1 000-5 000-1000=3 000(元); 1月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3%=90(元)。 

(2)兼职培训所得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40 000×(1-20%)× 30%-2 000=7 600(元)。 

(3)通过国家机关向养老院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0 000×30%=6 000(元),实际发生额5 000元小于税前扣除限额6 000元,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李某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 000-5000)×20%=3000(元)。 

(4)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李某从丙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 000×50%×20%=8 000(元);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