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上海,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了两年。因身体原因前往广州就医,并在广州某医院住院一年半。痊愈后在深圳居住工作,至今已逾一年半。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王某在下列哪个城市的居住地视为其现在的住所?
A.上海
B.北京
C.广州
D.深圳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的是自然人的住所。本题中,王某已经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半,深圳为其经常居住地,D正确。住所是用来解决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重要依据,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但如果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那在经常居住地进行诉讼显然更为方便,故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当然,要成为经常居住地,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司法解释,最后连续居住1年才能成为经常居住地。住院治疗并不是公民工作生活的常态,故医院不能成为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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