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土地房屋权属的转让方为纳税人缴纳契税的情况?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契税的纳税人是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有一种情况是以政府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现在经批准转让时,转让方要先向政府有关部门补缴契税。此时转让者存在双重身份:一方面从国家手中有偿承受土地使用权,按照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土地收益补缴契税;另一方面转让房地产,其行为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而转让项目的承受方要缴纳契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