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律师事务所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意见。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B.向社会公开募集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C.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持有公司股份的出席人员不足全部出资股东数的1/2,则会议不得举行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对。第88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第89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B对。第93条规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C错。第92条:“…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即股份总数过半数,不是股东人数超过半数,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