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时,被害人唐某某要求向人民检察院陈述意见,办案人员认为,该案已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已听取辩护人和被害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被害人的要求也已由诉讼代理人反映,没有必要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所以,没有听取唐某某的意见。在审查起诉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重新移送案件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系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面问题:
多选题
若唐某某发现侦办此案的检察人员张某为被害人的大学女友(两人恋爱五年,后因家庭反对,强行分开,现实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唐某某遂申请张某回避,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 A.由于张某并非被害人的近亲属,故张某无需回避
- B.由于张某与被害人感情关系很深,为防止徇私舞弊的发生,张某应当回避
- C.若张某需要回避,则回避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 D.若张某需要回避,应由该院监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通过题干的表述可知,检察人员张某与被害人感情至深,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多选题
下列有关本案中人民检察院的做法,符合刑事法律的规定有______
- A.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时,应当听取唐某某的意见
- B.若人民检察院决定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则公安机关应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 C.若人民检察院决定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3次
- D.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系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则市检察院只能将此案移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因此,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是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和法定方法。可见,市人民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应听取被害人唐某某的意见。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写出补充侦查意见书,说明需要补充侦查的问题和要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2次。
选项D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62条第3款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多选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时,应当审查哪些内容______
- A.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
- B.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及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 C.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 D.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63条规定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审查的内容,即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是否明确;(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4)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及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5)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6)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7)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8)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9)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0)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11)侦查活动是否合法;(12)涉案款物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清单是否齐备;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