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规定的特殊危险废物的是( )。
医院临床废物
多氯联苯类废物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废电池
特殊危险废物是指毒性大、或环境风险大、或难于管理、或不宜用危险废物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理处置,而需特别注意的危险废物,如医院临床废物、多氯联苯类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单独收集的含汞、镉废电池、废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