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或义务,是一项根本性原因或义务,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多边贸易制度的基石。其基本内容是:在进出口、有关进出口的国际支付转移所征税的关税和费用方面,在征收此类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在有关进出口的全部规章手续方面,在国民待遇方面,任何成员给予产自或运往其他任何国家产品的利益,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该最惠国待遇具有多边性、无条件与制度化的特点。多边性是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WTO所有成员方之间的贸易关系,突破了双边贸易协定中的双边最惠国待遇的范围,使得双边谈判达成的好处在多边基础上为其他成员享有。无条件是指,多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不取决于任何与产品产地相关的前提条件,不论此等条件是贸易性质的还是非贸易性质的。它具有自动给予的特点。制度化是指它构成了多边贸易制度的最基本内容,其适用和修改受到严格的限制。
但是最惠国待遇义务存在例外。主要例外包括:一般例外,国家安全例外;对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例外,义务豁免例外,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