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多选55)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据此,选A、C、D项。B项表述中的“互相监督”错误。一般而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依法有权监督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起诉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有权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但是公安机关没有权力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