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中学生小明(2001年6月7日出生)经常逃学到网吧玩游戏,因上网缺钱,网吧老板光哥唆使小明盗窃,2016年9月8日,在光哥的唆使下,小明闯入某居民家中行窃,得手后,又将独自在家的13岁女孩小雨强奸。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小雨的陈述。小雨的陈述称,案发当日小明对她实施了强奸后逃跑。
下列对小明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本题考查犯罪的基本概念。
A项:错误,小明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6周岁,且盗窃罪不属于《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行,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B项:错误,依照《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题干中,小明虽然不满16周岁(15周岁零3个月),但是小明强奸了小雨, 犯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C项:错误,光哥唆使小明入室行窃,但并未唆使小明强奸,因此不构成强奸罪共同犯罪。
D项:正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明犯罪时为15周岁零3个月符合条件。
故正确答案为D。
下列对光哥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有( )。
A项:正确,小明在光哥的唆使下实施盗窃行为,由于其未满16周岁,故不构成犯罪,因此光哥的行为不构成教唆,而应为盗窃罪的间接正犯,构成盗窃罪。
B项:错误,题干中光哥唆使小明入室行窃,构成盗窃罪,但并未唆使小明强奸,不构成强奸罪。
C项:错误,光哥并未唆使小明强奸,不构成强奸罪,因此不存在从轻处罚。
D项:正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AD。
在办理小明案件的时候,公安机关正确的做法有( )。
A项:正确,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小明刚满15周岁,是未成年人,讯问时应当通知他的父母到场。
B项:正确,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C项:正确,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D项:错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因此,题干中“六年”的说法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BC。
对于小雨的陈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项: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可知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作证。此外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可知证人证言需经法庭质证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而非必须出庭作证。
B项:错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小雨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可以作为证人,其陈述能作为证据使用。
C项:错误。小雨虽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仍然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不可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应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
D项:正确,小雨虽然年幼,但只要其证言符合年龄认知,对所证证事实有辨别,其陈述就可作为证据。
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