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局自受理之日起( )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
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 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