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三法司是指( )。
明清时代,全国高级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以刑部编制最大, 日常工作最繁重,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大理寺的司法事务较轻人员编制较少,正副长官称大理寺 卿、少卿。都察院除司法事务外,还主管监察,主管官员称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