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做出( )的决定。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12条第1款规定,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C、D两项不属于督察机构可以作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