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必须准确、清楚、连贯、简洁地表述立法者的意图。所以,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一件复杂的工作,应当注意技术问题,其一般要求是:第一,确定性,即法律草案所规定的问题、情况、范围、规则等要确定,既不能太抽象、原则,也不能过分具体、繁琐。第二,合法性,即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和更高效力等级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相抵触。第三,无矛盾性,即法律草案不应与现行的其他法律文件相矛盾,必要时可对原有的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废止,以保证整个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第四,联系性,即法律草案要考虑到与现行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相配套、协调,以相互配合,发挥作用。第五,逻辑性,即法律草案本身要前后一致、连贯。第六,有限度性,即把调整同一内容、规定同一问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数量减少到最小限度,这样不仅便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也可以避免法律文件过度膨胀和庞杂。第七,简明性,即法律草案中的规定、语言、概念、术语等应当简单、明了、准确、通俗易懂。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