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掉。李某遂携款5000元前去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拒绝。(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要约
  讲解:《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内容具体确定;
  (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的一项重要条件是受要约人要特定,张某只是表示有出卖钢琴的意思,并没有向李某发出要约的意思,因此不构成要约,张某当然予以拒绝。李某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个要约,但张某拒绝,合同不能成立,故排除A项。肯定B项。
  根据《合同法》第11条、第18条要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回、撤销。但在要约发出情况下才存在撤回;撤销的问题。张某根本未发出要约,因此也就不存在撤回和撤销的问题,故排除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