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组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出现重大过失,给债权人丁造成50万的经济损失,现债权人丁就该笔损失向合伙企业索赔,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
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甲和丙不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和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D、
甲和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E、
甲和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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