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1月24日向王某发出了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王某于2007年1月11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07年1月19日进行了公告,2007年1月26日王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王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 A.2006年11月24日
  • B.2007年1月11日
  • C.2007年1月19日
  • D.2007年1月26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 [解析] 《专利法》第39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U}}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U}}。”《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U}}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U}}。”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故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