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单位犯罪
[解析]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原则。但特殊情况下也存在单罚制,即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题中由于犯罪单位已经破产,该主体已不存在,无法对其实施“双罚”,故仅由其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规定,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因此,应当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