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2000年9月,出租车司机赵某以其出租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1年。2000年12月某日,赵某将乘客刘某送至某地后,刘某在打开车门下车时不慎将手机掉在地上。刘某走出几步后才发现手机已经掉落,正要回身去捡时发现赵某已经将车辆启动。刘某虽然喊赵某停车,但终因赵某未能及时停住,车轮将手机碾碎。刘某手机价值3000元。刘某要求赵某赔偿,赵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赵某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在被保险人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责任,而刘某是赵某的乘客,不属于第三人的范畴,因此拒绝了赵某的请求。赵某遂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问题:
【正确答案】责任保险是保险人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诺在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保险。法人或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投保有关的责任风险,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人,由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第二,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不能及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财产;第四,责任保险的保险人给付的保险赔偿金,以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责任为限。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的是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的认定问题。刘某能否作为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第三人是本案的关键。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①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②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③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④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可见,如果刘某的身份是赵某车上的乘客,则对于刘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通过案情的分析我们可知,刘某是在打开车门下车后手机才掉落的,而刘某打开车门下车就意味着其已经不再是赵某车上的乘客。此时,刘某是符合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第三人的要求的。因此刘某所受的财产上的损失属于第三者责任险承保的范围,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