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几种行为,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中的“着手”?______
  • A.盗窃犯将手伸进乘客的口袋
  • B.杀人犯掏出手枪即将扣动扳机
  • C.提刀在电影院中寻找仇人
  • D.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精解] 认定“着手”要求行为必须对刑法所保护的利益造成现实的危险。提刀在电影院中寻找仇人只能是犯罪预备的行为,只有找到仇人的时候,才可能着手。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也是预备行为,只有被害人已经到达现场,才可能着手。故选A、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