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为某知名演员,与好友张三李四合伙开办公司扬程公司。因身份特殊,遂与好友乙协商,以乙的名义登记为扬程公司的股东,但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公司发生亏损,公司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债权人王五请求乙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和选项C: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欠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D: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