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年8月8日,邱某到北方某市出差,在等候公交车时不慎将一个装有笔记本电脑的包遗失在公交车站。钱某拾得该包,但见电脑已经设定密码,无法了解遗失人的真实情况,遂将包送交其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8月10日发布招领公告。邱某找不到包,只好在车站附近张贴悬赏广告,许诺返还者酬金1000元。数日后,邱某出差期满返回单位。次年4月4日,邱某又到该市出差,才看到招领公告,遂提出请求,不料却遭到拒绝。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 A.邱某已经丧失该包及电脑的所有权
  • B.邱某只有向公安机关支付必要费用后方可取回包及电脑
  • C.邱某只有向钱某支付酬金和必要费用后方可取回包及电脑
  • D.邱某只有向公安机关支付1000元酬金后方可取回包及电脑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遗失物招领期满的法律后果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公安机关于8月10日发布招领公告,至次年4月4日已经过了6个月的期间,遗失物的所有权已归国家,故邱某已丧失对该包及电脑的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