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专利申请的撤回
[解析] A.《专利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故选项A正确。
B.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6条第2款规定,选项B正确。
C.D.《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6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6“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中规定:“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U}}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U}},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U}}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U}}。”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