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以“无规矩不成方圆”来描述法的作用,这一说法主要是基于法律的( )特征。
本题考查法理学常识。法的作用主要有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社会活动的调整作用,可分为对人们社会活动的指导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通过其直接的约束力、震慑力及儆戒力,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
A项正确,法律具有规范性,法律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以确定权利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法理上体现的是需要用规范来约束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体现的正是法的规范性特征。
B项错误,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下能普遍适用,效力的普遍性特征主要体现的是对象的广泛性,题干没有体现效力的普遍性。
C项错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主要体现在法的制定和认可主体是公共权力机构,题干没有体现法的国家意志性特征。
D项错误,权利义务一致性是指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题干并没有体现出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