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
   某厂外销布匹4万米,合同订明:红白黄绿四种颜色各1万米,并附有溢短装10/%条件。该厂实际交货数量为:红色10400米,白色8000米,黄色9100米,绿色9000米,共计36500米。白布虽然超过10/%溢短装限制,但就整批货来说仍未超过。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是否构成数量违约,如果是的话,是白布部分违约,还是整批货违约?
【正确答案】[案例分析提示]本案的焦点是在一笔交易中存在不同品种情况下应如何理解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若同一合同中包括了若干关联商品,则对于溢短装条款的正确理解是:溢短装条款应适用于每一种不同商品,而且,如无特别说明,关联商品的多装少装方向、比例应一致。这样,可保证买方配套生产。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某一种花色多一点,另一种花色存货又不足的情况,出口人为满足交货总量要求,采取互相替补的方法来解决。这是错误的。对纺织品、服装制品、轻工业品的出口尤其应注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