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民警小李制止冉某的行为的法律授权来源是:(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3年)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该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题干中,民警小李正在休假,属于非工作时间,冉某的行为属于警察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故民警小李处置行为的法律授权来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故本题选B。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民警小李一起控制住冉某并在现场调查取证。此时民警不应采取的做法是:(单选)
A项不选。对作案现场进行拍照,能够及时固定现场。 B项不选。对作案工具进行拍照,能够及时固定物证。 C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本题中,对现场路过的两名证人同时询问取证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D项不选。调取现场周边视频监控是证据合法收集的方法之一。调取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可及时固定视频证据,便于后续侦查工作的开展。 故本题选C。
现场抓获冉某后,公安机关应采取的恰当的强制措施是:(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 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冉某属于正在实行犯罪的实行犯,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故本题选C.
小李在制止冉某犯罪过程中,冉某拒不服从,将小李手臂咬伤。后经鉴定,小李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陈某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对冉某立案的罪名有:(多选)
A项罪名不成立。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冉某的行为是为了抗拒抓捕,并非构成侮辱罪的要件。 B项罪名不成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冉某的行为是为了抗拒抓捕,而非肆意挑衅。 C项罪名成立。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轻伤)、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冉某造成陈某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D项罪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冉某咬伤小李手臂的行为是为了抗拒抓捕,构成妨害公务罪。 故本题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