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甲虽为精神病人,但应适用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故选项A错误。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监护关系并未移转,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仅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不负有监护的义务。故选项B错误。《民通意见》第14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选项C正确。《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即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对于谁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在特殊情况下,只存在可能被取消,并不存在指定监护的问题。指定监护是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前提下,其他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适用的制度。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