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面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财产罪的区分。陈某趁被害人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之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造成刘某损失电话费5200元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5条以及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应该以盗窃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