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是X公司2015年发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为测试采购交易的完整性,A注册会计师从材料采购业务中选取了部分业务进行测试。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验收商品日期 | 验收单编号 | 验收单日期 | 应付账款明细账日期 | 付款时间 | ||||||||||||||||||||||||||||||||||||||||||||||
20150320 | 验字第2015-089号 | 20150320 | 20150320 | 20150330 | ||||||||||||||||||||||||||||||||||||||||||||||
20150630 | 验字第2015-175号 | 20150630 | 20150630 | 20150709 | ||||||||||||||||||||||||||||||||||||||||||||||
20150930 | 验字第2015-258号 | 20150930 | 20150930 | 20151010 | ||||||||||||||||||||||||||||||||||||||||||||||
20151223 | 验字第2015-350号 | 20151223 | 20160101 | 20160102 | ||||||||||||||||||||||||||||||||||||||||||||||
20151230 | 验字第2016-004号 | 20160103 | 20160103 | 未付 | ||||||||||||||||||||||||||||||||||||||||||||||
审计说明: (1)采购合同规定X公司在验收商品后10日内向供应商付款。为测试应付账款的完整性,从全年发生的采购业务中随机选取了5张验收单追查到采购明细账。 (2)对于验字第2015-258号采购交易,2015年12月31日卖方对账单显示尚未收到货款,但X公司的付款凭证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显示已于2015年10月10日支付。财务经理的解释是,已与该供应商联系, 对方承认对账单有误。 审计结论:无异议,无须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对于验字第2015-350号采购交易反映的跨年度入账问题,财务经理解释系年前未收到供应商发票所致。经确认,供应商发票日期确实为2016年1月1日。审计结论:无异议,无须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 (4)针对验字第2016-004号凭证反映的验收日期与验收单日期不一致,验收人员的解释是:2015年共印制验收单365张,已提前用完,只能使用2016年度验收单。审计结论:无异议,无须实施其他审 计程序。 |
针对审计说明第(1)至(4)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请简要说明理由。
第(1)项存在的不当之处。因为付款期限为验收后10日内,应从接近年末,特别是12月下旬的采购交易中选取追查的业务。
第(2)项存在的不当之处。供应商对账单属于外部独立来源的证据,可靠性较强,不能仅凭财务经理的口头解释形成审计结论。
第(3)项存在的不当之处。X公司应在2015年12月末根据暂估金额登记应付账款。因此,A注册会计师应要求X公司调整财务报表。
第(4)项存在的不当之处。凭证应当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A注册会计师应要求X公司调整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