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破产法》第35条,C项正确。 根据《破产法》第32条和第2条第1款,A项说法太过绝对,A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汪某的出资范围为150万元,汪某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行为属于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应当视为履行了100万元的出资义务。所以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50万元。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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