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E
【答案解析】[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三十一条:“主承销商可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或变相公开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承销商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主承销商不得在刊登招股意向书之前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泄露报告内容。”
根据上述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选项A、选项B、选项C均错误。
选项E,第三十二条:“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由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其他成员的证券分析师独立撰写并署名。
因经营范围限制,承销商无法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可委托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双方均应当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同时应当在报告首页承诺本次报告的独立性。”
第三十七条:“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可以提供发行人整体市值区间和市盈率等估值区间,不得对每股估值区间、发行价格进行建议或对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