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项投资评估值。
由于“A企业由于产品陈旧、管理不善,连续几年亏损,已于两年前完全停产,无法继续经营”,所以A企业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收益;由于“A企业至评估基准目的净资产为-1200万元”,所以股东获得A企业清算价值也为零。故A企业价值为零。
(2)第二项投资评估值。
B企业每年分配给乙企业的收益为80万元(500×16%),剩余收益年限为12年(15-3)。所以第二项投资价值为:
=666.67×0.7433=495.54(万元)
(3)第三项投资评估值。
①C企业前五年现值:
=33000×0.0862=2844.6(万元)
②第五年的收益=600×(1+10%)5=966.31(万元)
③第六年的收益=966.31×(1-2%)=946.98(万元)
④第六年及未来现值==3838.15(万元)
⑤合计=2844.6+3838.15=6682.75(万元)
⑥乙企业投资价值=6682.75×70%=4677.93(万元)
(4)第四项投资评估值。
①可上市股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