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的(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日以内
10日以内
7日以内
14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