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定义的关键信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A项,甲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此时甲乙互负债务,在甲没有支付价款前,乙不交付汽车,即乙方在甲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符合定义。B项,甲、乙约定各自出资100万成立丙公司,甲没有出资前,乙也不予出资,此时甲乙并未互负债务,不符合定义。C项,甲向乙借用了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了手机,甲未归还相机,乙不归还手机,此时甲、乙并未互负债务,不符合定义。D项,甲、乙约定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说明甲、乙并未互负债务,不符合定义。故本题选A。

[备注: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而C项中甲欠乙的相机和乙欠甲的手机并非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因此并不算互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