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 )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六周岁
八周岁
十周岁
十二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