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兴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及海岸转嫁污染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经允许可以
禁止
通过认证可以
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