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4.
赋予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宪法解释权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是( )。
A、
《训政纲领》
B、
《训政时期约法》
C、
“五五宪草”
D、
《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颁行,标志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结束,宪政正式开始。同时,南京国民政府仿效美国宪政体制中的违宪审查制,赋予司法院以解释宪法权。可见,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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