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2.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20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但二者有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故选A项,排除B项。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故选C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而乙公司未必属于先履行方。故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