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是甲市一位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有限,属于甲市的低收入家庭,无力购买住房,一直租赁房屋居住。 2016年1月,根据甲市有关政策规定,齐某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齐某于2016年5月与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签 订了购买合同,支付了首付10万元,其余款项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若齐某租赁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其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 )确定。
租赁型保障房采取市场租金、分档补贴的运作模式,同时在保障对象承租保障房满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 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 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
若齐某租赁的住房为公共租赁住房,则其合同期限一般为( )年。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 限为5年。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 承租人明确说明。
齐某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该房屋的有限产权,需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满( )年,取得完全产权 后,才可以上市转让。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 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 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 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齐某购买的不是经济适用房,而是公房,可按( )购买。
已购公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对于 已购公房租赁管理,各地政策不一,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已取消了已购公房上市租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