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经过签收、拆封之后,需要进行逐件登记。对收文进行登记,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和保护文件,便于检索文件及检查文件的运行情况。下列不属于收文登记主要内容的是
收文登记是公文进入收文处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收到的公文经过拆封、清点、分类后,应立即登记在《收文登记簿》上(用微机处理的公文也不例外)。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月、日,急件需具体到时、分)、来文字号、收文号(顺序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份数、密级、紧急程度、处理过程及结果等。还要在登记完毕文件首页的固定位置(一般在右上方)盖上本机关的收文印章。收文印章内容有机关名称、收文号和收文年、月、日三项。A、B、D三项中的内容都是收文登记时需要载明的,C项的领导批示、附件、登记部门不属于收文登记的内容。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