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单选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应按教唆他人实施的罪名定罪,若被教唆人没有实行,则认定为未遂。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教唆罪,只存在教唆犯。可见,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