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5.下列有关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联系与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民事行为效力待定与民事行为可撤销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效力状态。选项B: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因权利人(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因权利人(善意第三人)的依法撤销而成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因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而归于无效。选项C: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善意第三人的撤销权在追认权人追认或拒绝追认前行使;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存续期限方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选项D: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撤销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即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则应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