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永昌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会由12人组成,其中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①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不能通过此决议,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主持,不能由非副董事长的其他人主持,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③董事会应当以会议所议事项作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④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可以决定是否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