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关于这条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及其特征。C选项错误,私人协议不能排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D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保护性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