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一名诉陈世贵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东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中的书记员陈世福为被告陈世贵的弟弟,故要求陈世福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上违法——陈世福应当回避而没回避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实体法也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陈世福确实是陈世贵的弟弟。据此,请回答:
问答题 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双方在起诉前达成过有效的仲裁协议,陈世贵在答辩期间将该仲裁协议提交给了一审法院。对此二审法院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第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新审理作了新的判决,对于该新的判决,当事人能否再次上诉?
【正确答案】双方都能上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