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材料一
2013年,中国掀起反垄断风暴,监管部门相继对奶粉、黄金首饰、食品包装、进口汽车等行业展开反垄断调查。
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出台以来,就一直处于“沉睡”状态,但却在2013年骤然发威、频频发力,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成为中国出镜率最高的法律。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企业数量、规模以及处罚力度均前所未有,从1月份对韩国三星、LG等6家液晶面板企业的罚款3.53亿元,到2月份对茅台、五粮液两家白酒企业的罚款4.49亿元,再到对合生元、美赞臣等6家奶粉企业的罚款6.7亿元,反垄断罚单的金额纪录屡屡被刷新,一改过往只闻约谈、不见罚款的执法无力现象。
企业的各种垄断行为是造成中国物价畸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老百姓已饱受其苦,因此对反垄断的一系列重拳举措普遍叫好。但叫好之余,却不免心存疑虑和担心:反垄断究竟能进行到何种程度?会不会再一次止步于垄断程度更高、对人们生活影响也更大的行政性垄断面前?
在西方国家,垄断主要是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经济型垄断”。但在中国,垄断更多地表现为通过设置行政壁垒、行业准入,来人为地限制竞争、造成垄断,这种垄断通常被称为“行政性垄断”。中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通过政府不断地放松管制,来产生竞争,并一步步扩大竞争。在这一过程中,经济运行的行政化色彩虽然一直在变淡,但在一些领域和行业,却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因此,行政性垄断从本质上来说,体现的是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
垄断造成市场失灵,价格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反垄断机构作为监管者,要通过罚款、重新引入竞争者等行政外力作用,来实现对市场机制的纠偏,垄断者和监管者之间应该是异质的关系。但在行政性垄断环境下,这种模式失去了效力。因为能够实施行政性垄断的企业,其垄断地位并不来源于市场,而是来自于行政权力,这就与同样依托于行政权力的监管者构成了同质关系。双方之间不再是“行政—市场”的异质监管关系,而成了“行政—行政”的同质较量关系,谁的行政级别和权力更大,谁就能占得上风。而现实情形是,我国的反垄断机构由分设在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的三个部门组成,权力分散不说,行政级别也低,只是司局级,而在行政性垄断的主要实施者央企那里,仅副部级企业就有53家。因此,反垄断在推进到行政性垄断这一级别的时候,很多时候会陷入“小管大”或者平级监管的尴尬境地,其间捉襟见肘、利益纠葛之处可想而知。2011年的电信联通垄断案最后不了了之,根源就在于此。
反垄断在清理了市场领域的种种经济型垄断行为后,必然要向在中国更为普遍、也更为“难啃”的行政性垄断“硬骨头”升级。可喜的是,这次监管者拿出了更大的决心和勇气。近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明确表示,下一步要对电信、银行、石油等行业展开调查。破解行政性垄断的“行政序列”悖论,实现反垄断的“升级”,要提高监管者的行政权力层级和集中度,使其能更强有力地开展执法活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切实推进国企的“去行政化”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同时打破那些不必要的行政壁垒和行业准入,让国企与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这却不是一个反垄断机构所能独立完成的,事实上,反垄断只是当前正在进行的一系列深层次市场化改革的一小部分。反垄断最终能走到何种程度,能不能实现“升级”,与此次市场化改革的整体推进情况密切相关。
材料二
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这起迄今为止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引发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当下,我国一些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着行业垄断现象。与腾讯涉嫌市场垄断不同的是,这些领域的垄断背后,都少不了“行政垄断”的影子,都存在利用行政手段限制竞争、限制进入的问题。
在行政性垄断的框架下,由于缺乏充分竞争,往往带来企业效率低下,在某种程度上减少社会财富的创造。一些垄断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不断挤压其他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并心安理得地做起“行业老大”,服务差、收费高,影响了消费者权益。
2014年7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在反垄断、打破地区封锁、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环节的政府职责。《意见》提出,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负责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涉及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并以负面清单的具体方式保护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的权利。
2014年12月1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2014竞争合规和行政性垄断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破除行政垄断是该局2015年的首要任务,民众将会看到此类案件增多。这位局长强烈呼吁政府退出在一般竞争领域直接投资、拨款,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动。为企业营造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作答要求及注意事项:
作答要求:某地方报纸根据上述材料做了一版关于“垄断”的专栏,请你以“告别垄断走向竞争”为题,为这个专栏写一篇短评。
注意事项: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有说服力。不少于800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告别垄断 走向竞争
2008年,我国出台了“经济宪法”——《反垄断法》。此后几年,该法一直处于“沉睡”状态。2013年,我国掀起反垄断风暴,连续对多个行业展开反垄断调查,罚单的金额被不断刷新,赢得老百姓的普遍叫好。垄断行为不仅会造成市场失灵,破坏价格机制,而且会导致企业效率低下,减少社会财富的创造,损害消费者权益。为此,有必要告别垄断,走向竞争。
在西方国家,垄断的形式为“经济型垄断”;而在我国,垄断更多地表现为“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此过程中,政府虽然不断放松管制,扩大竞争,但是由于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在一些领域和行业,经济运行的行政化色彩仍然很浓。
“行政性垄断”依托于权力,与监管者同质,而反垄断机构分设在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三个部门,权力分散、级别较低。这就导致监管者在反“行政性垄断”时,很容易陷入“小管大”或者平级监管的尴尬境地。因此,要想破解“行政性垄断”的“行政序列”悖论,首先,要推进国企的“去行政化”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打破不必要的行政壁垒和行业准入,让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其次,要提高监管者行政权力的层级和集中度,使其能更强有力地开展执法活动。
反垄断是深层次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能进行到何种程度,与市场化改革的整体情况密切相关。为此,要想从根本上反垄断,就必须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推进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破除行政垄断是2015年的首要任务。这反映出监管者拿出了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发布,进一步释放出反垄断的明确信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我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有必要进一步告别垄断,走向竞争。